摘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11月将原全资孙公司深圳市远望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远文”)100%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11月将原全资孙公司深圳市远望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远文”)100%股权转让至公司名下,深远文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已发生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的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鉴于此,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即201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原因
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股权作为出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持有的深远文100%股权作为出资,对毕泰卡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泰卡”)进行增资。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毕泰卡 34.36%的股权,深远文成为毕泰卡的全资子公司。本事项已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10月末,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深远文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出资向毕泰卡原股东收购65.64%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毕泰卡100%的股权,毕泰卡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事项已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4月,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收购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毕泰卡及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018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毕泰卡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毕泰卡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远望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望谷实业”),但须扣除深远文及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毕泰卡股权,原毕泰卡全资子公司深远文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2月,公司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深远文及其全资子公司依旧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毕泰卡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取得深远文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即201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将深远文2017年11月至12月财务数据纳入2017年度公司相关合并报表范围内。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项目或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2017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主要财务数据调整情况见下表:
1、对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累计影响数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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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见下表:
三、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更具可比性。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会计政策的规定,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